上個月造價圈發(fā)表了王啟存老師的文章:《二次結構植筋可以簽證嗎?施工單位結算時敢不敢要?》 (點擊文字回顧)引起了廣泛的關注,同時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議。概括同行朋友的觀點,不外乎兩點:
理論說:如果不是圖紙要求或甲方主動提出,不應計取。
市場說:業(yè)主同意的,又是構成工程建設的費用,應計取。
現在我就植筋的定額、當前全國的普遍實際現狀以及爭議等問題說一下我的觀點,與大家共同討論。
01 植筋的定額
1、很多省市的定額都有植筋的子目,植筋的規(guī)格涉及到各粗細不同的鋼筋(見下圖某省定額子目)。有的定額中,植筋的子目在鋼筋分部,有的在砌體分部,也有的在其他分部。
2、幾乎全部省市植筋定額的計量單位為“根”。